动画丨《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发布,这类平台企业赴国外上市需审查******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审查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修订了《办法》。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监制:张宁 李政葳 制作:姚坤森 资料来源:中国网信网
网络法治论坛:共商数字时代法治保障******
【分论坛焦点】
光明日报乌镇11月9日电(记者卢璐、陈海波)“数字时代,如何统筹发展与安全、保障公平与正义,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互联网之问’。”11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法治论坛上表示。
“构建数字时代法治保障体系”,正是此次论坛关注的焦点。该论坛由北京师范大学主办,各界嘉宾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如何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盛荣华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快网络立法步伐,完善网络法治体系;二是加大网络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三是强化网络法治宣传,助力营造清朗网络;四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共建共享法治未来。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表示,建设网络强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要把网络法治作为基础性手段,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大力推进网络治理法治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网络文明,推进全球网络治理体系变革,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面对数字时代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检察机关该如何以高质量履职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提出三个坚持:一要坚持能动履职,适应数字时代人民群众更高生活需求;二要坚持一体履职,应对数字时代规则融合风险交织;三要坚持智慧履职,以此适应数字时代信息技术迭代发展。
论坛还发布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倡议》,呼吁携手构建多元协作治理格局,健全网络空间治理机制,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网络空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0日 11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